纽伦堡法案(德语:Nürnberger Gesetze)是纳粹 德国 于1935年颁布的反犹太法律。
1935年9月15日,有两项法律被呈交 德国 国会通过,合称《纽伦堡法案》:
《保护德国血统和 德国 荣誉法》
禁止“ 德国 人”(指具有德意志民族血统者,下同)与犹太人结婚或有婚外性行为。
禁止犹太人雇用45岁以下的 德国 妇女为家庭佣工。
《帝国公民权法》
褫夺“非德国人”的 德国 公民权。
其后的补充法令为“犹太人”一词下定义,如果一个人的祖父母四人中全部或三个是犹太人,则该人在法律上即属于犹太人。如果一个人的祖父母中仅有两个或一个是犹太人,则该人属于“混血儿”(Mischling)。
1935年解释纽伦堡法案的示意图。从左向右依次为:德意志血统人,二级混血儿(四分之一犹太),一级混血儿(二分之一犹太),和两种犹太人(四分之三及纯种犹太)。其中可以看到一级混血儿与二级混血儿或德意志人结婚需要许可证,而犹太人与二级混血儿或德意志人禁止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