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订新约是中华 民国 国民政府为废除和改订 清朝 和 民国 初年与其他国家签订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而进行的一场运动。
早在1912年,孙文就主张废除其他国家在中国获取的领事裁判权、收回租界和关税自主权。1924年,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后,中国国民党将废除不平等条约写入大会宣言,同时 中国 国民党还将废除不平等条约写入政纲。
1928年7月7日,中华 民国 外交部部长王正廷发表《废约宣言》。此后国民政府便与各国进行取消协定关税、收回关税自主的谈判。同月, 美国 与中华民国签订《中美关税条约》。此后 英国 、 法国 、 荷兰 、 挪威 、 比利时 、 丹麦 等九国相继与中华 民国 签订类似条约。
1929年4月和9月,中华 民国 国民政府两次告知 英国 和 美国 等国,要求进行领事裁判权谈判,但无果而终。同年8月31日,中华 民国 收回 比利时 位于天津的租界。10月31日,收回镇江英租界。1930年4月18日,收回威海卫 英国 军事租借地。9月17日,收回厦门英租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