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如何看待男女野合各人都得到了所需的欲望朱熹如何看待男女野合各人都得到了所需的欲望

朱熹如何看待男女野合各人都得到了所需的欲望

《诗经》中朱的"隐"与"隐润",历来众说纷纭,莫衷一是。那么,的初衷是什么呢?

“淫秽”有多种含义,第一种含义是“逐渐扩散”,这应该是“淫秽”的本义。《拷公基姜仁》有云:“对于水沟来说,善于防止它的人是水的。”其中,“淫秽”意味着“逐渐扩散”和沉浸。“阴”的词根是水,这当然与水有关;右侧上部是“爪”的变形,就像“适当”的上部一样。“适当的”,从爪到女性,意思是一个女人在爪下被抓住(追赶),所以她是有序和安全的。"阴"中有"爪",可以理解为水似乎有爪,可以沿着斜坡和岸壁向上向前爬,具有浸没的特点。“阴”中的“壬”字是用来表示沉默的。

“阴”的意思太多了。《商》有“不必沉湎于卖淫”,即。“阴”很容易过关;下雨,也就是说,雨水过多。《说文》载:“阴,久雨是阴。”《广韵》说:“阴,久雨是阴。”“阴”和“葛”(词根是女性)。在古代,人们认为男人和女人不会被礼貌所吸引,欲望也会被性所吸引。季夏是一个好色的女人。据《左传》记载,楚国的想娶为妻。沈工的陈武反对说:“今天接受季夏太贪心了。贪婪就是卖淫,而卖淫是一种很大的惩罚。”朱说:“小二丫有一个宽泛的含义:‘当你去卖淫的时候是抽烟的,当你去卖淫的时候是举报的,当你去卖淫的时候是沟通的’。”经典都是基于淫秽的。王的《中国婚姻史》说:“熏意味着奴隶主和贵族死后,他们的儿子可以嫁给生母以外的母亲;报纸上说的是娶叔叔的妻子。”《左传·庄公二十八年》云:“娶贾为妻,没有子女。”在綦江吸烟。”《左传·弓玄三年》载:郑《文报》郑子之妻是陈贵这种吸烟和报告,因为它不是一个仪式婚姻,被称为“上层卖淫”和“下层卖淫”。至于“童”,意思是通奸。

关于“阴本”,它出现得比较早。《诗经·汪锋·车》有云:“你若不三思,就不怕跑。”《大汽车》描述了一个女人想念一个男人,想把自己托付给一个没有正式婚姻的男人,但是她有无数的心,所以她害怕“跑”。王玉玲的《中国婚姻史》说:“这里的通奸指的是通奸。与上述通信不同的是,男子和妇女都是未婚的,男子采取主动。”他还说“跑步”指的是女性的私人男性...尽管这种跑步显示了女性的主动性和自主性,以及她们在没有媒体工作的情况下与所爱的男人生活在一起,但可以看出她们在一起生活后仍然很认真。《礼记·内则》有“以聘为妻,以奔为妾”。"

《李周·狄关西特·石梅》说:“让男人在30岁结婚,女人在20岁结婚...仲春月让男人和女人相遇,所以他们情不自禁地奔向对方。如果你没有理由不需要点菜,你会受到惩罚的。没有丈夫的男人和女人都会这样做。”在这里,“一个跑步者不能帮助”意味着一个女人主动满足于一个没有禁令的男人。《汉语词典》(1915年编辑)把“本”解释为:“它不准备娶六个礼物。”由此可见,“本”是一场没有正式婚礼的婚姻。然而,在文献学和古籍中,我们仍然找不到“本”和“萨”之间的任何联系。

《诗经·大汽车》有这样一句话:“如果你不三思,你就不会害怕。”...如果你不三思,你就不会跑。”朱的《诗集传》说:“大轿”是“妓女、儿子、医生的话;别敢,别敢跑。”他说:“郑的快感全是淫荡。然而,根据《诗品》的测试,韦诗有九分之三十(包括高风和冯健),而尹本的诗只有四分之一。郑的诗有二十分之一,但淫诗不再是七分之五。魏仍然是男人的话,郑是女人的话。”对于江忠子,朱也说:“此妓女之言”;《山中有伏笔》云:“妓戏私”;对于“葬礼”,说:“这妓女的话”;对于"狡猾的男孩",他说:"这也是一个妓女绝对看到和玩弄别人的词";对于“尚湖”,说:“妓女对她的私人;对于“风雨”,说:“当你掩盖你的卖淫...妓女的女儿”;对于《子浩》,说:“这也是一首狂放的诗”;《出东门》有云:“人见妓女,作此诗”;至于《秦翼》,他说:“这首诗是妓女的自我叙述”。

古时候,人们说“男人贪性”,“跑”意味着女人是自私的男人。朱也用“妓女”一词来形容女人,称之为“妓女”。他所说的“淫荡”,是指男人和女人开始一起“淫荡”和“淫荡”。在古代,从“通奸”的内容来看,可以分为两类:一类,如齐襄公和他同父异母的妹妹文江的“通奸”(通奸),他们都是已婚人士的婚外“通奸”,这是违反人伦和道德规范的,是不允许的。乙类指的是“李周地官原址”:“仲春月使男女...人们不禁趋之若鹜,这意味着法院命令未婚男女参与恋爱和求爱。在这个过程中,允许男人“通奸”,女人“匆忙”。

朱所说的《诗经》中的郑风和属于什么“淫秽”呢?这需要进一步研究。朱说《郑风》有21首诗,其中至少有15首是描写淫邪的,但只有9首是描写淫邪的。《野草》说:“有美,婉如年轻。”“与儿子相遇、相遇和隐藏”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在一个广阔的领域中相遇、享受和发生关系的事件,这应该被归类为“淫秽”。闻一多的《诗经·性欲观》中说“有野藤”:“如果双方都看中了它,就可以马上交合...这有性交的意思。”但是,朱只说:“男女相逢在野草和露水之间...有了他们,他们可以畅所欲言。”朱说,每个人都有自己需要的性欲,但他没有说这是“色情”。

俞天伯写道,一个女人羡慕一个“美丽而仁慈”、“美丽而有武艺”的猎人,认为所有的人都“不如叔叔好”。程军营的《诗经》全译本说:“在《诗经》中,博、中、蜀、嵇是经常使用的;尤其是女性,她们大多数人用它来称呼自己的爱人或丈夫。这是当时的习俗。”《于田叔叔》中的“叔叔”应该是情人。朱对说,“或者怀疑这也是男女通用的词,”但没有说,“这是妓女的词。”。如我前面所说,朱说的《淫诗》是“男女之言”。至于《田野里的郑风叔叔》,闻一多的《诗经·性欲观》说:“是一首象征性交的诗。”朱没有看出来,还以为这是对狩猎场面的描述。文的文章还谈到了非常“淫秽”的诗歌:“恐怕中国文学中最好的例子是余的《踢球》...(省语录)余是一个短命而多情的女道士,她的性欲是不能满足的...:作为越轨者,恐怕要做的事情太多了……”余玄寂生活放荡,写了一首非常淫秽的诗,说

从郑风等爱情诗的内容来看,大多属于未婚男女相恋、相遇、相恋和性交(包括私通和交媾)。朱虽然称为“淫荡”或“淫荡”,却没有申斥,没有批评,甚至“男女互享”。因此,我们认为,朱《政风》中的“淫荡”或“淫荡”应属于上述乙类“淫荡”,这与“造男造女”的“淫荡”和“淫荡”是一致的...“在李周,谁也不能不跑步,这是当时道德规范所允许的;而不是乱交和乱伦,更不用说“淫秽和无知”。孔子在《论语》中说:“诗有三百首。一句话,它说:“没有邪恶的思想。”“冯伟”和“郑风”是“三百首诗”的组成部分,应该是“无辜的”。现在回到“阴”的本义,即水“逐渐扩散”和“浸入”;说到男女之间的关系,尤其是男女之间的关系,它也意味着“逐渐扩散”和“沉浸”。已经“沉浸”的男女可以被称为“男妓”或“妓女”。与水的“浸泡”不同,这种“浸泡”既有合理的、合理的、合法的(不可避免的)“浸泡”,也有混杂的、不合理的、不道德的、非法的“浸泡”。我们应该区别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