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溥仪结婚是李的第三次婚姻,但李一直无法说出自己的全部过去。遗憾的是,溥仪直到去世才知道李的全部身世。
贾先生所著《末代皇帝最后的婚姻解密》(简称《解密》)一书,因撰写《末代皇帝的后半期》、《末代宦官孙传》而享誉海内外。
解密是贾几十年来在认真收集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的杰作。贾珍藏着大量溥仪的私人信件和文字资料,与溥仪的最后一任妻子李有着密切的交往,并有着深厚的友谊。
这本书详细揭示了溥仪的许多珍贵的历史之谜,并附有准确可信的访谈考证和逐章的数据佐证。这是一部关于末代皇帝婚姻的罕见而真实的作品。
我爱上了皇帝
根据我们的约定,我和溥仪分别向两个单位汇报了我们合作伙伴的情况。不久,我所在的冠祥医院去了政协,正式调查溥仪。自然,CPPCC全国委员会也派人来我的单位了解我的历史。
起初,我对这些调查一无所知。不久,溥仪又来到我的小屋。过了一会儿,溥仪坐在凳子上,小心翼翼地问我,“你结过婚吗……”我没想到溥仪会突然问这个问题,但我没有回答,因为我没有准备好。好半天低头不语。
当溥仪再问我时,我不耐烦地回答他:“现在,没有必要告诉你!”当他离开时,溥仪看上去很失望。
几天后,溥仪又来了。他温和地问起我以前的婚姻。虽然态度温和,但我能看出我必须问一个明确的问题。
由于我知道CPPCC派人到我的医院了解情况,我也觉得我上次回答他的问题是错的。所以,我如实告诉溥仪:我结婚了。起初,我以为溥仪的脸会耷拉下来。没想到,溥仪温柔地看着我,开心地对我说:“你告诉了我实话,这让我很开心。你已经离婚一百次了,我愿意……”后来,我得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的领导人已经告诉了他调查的结果。如果我当场告诉他,那将证明我对他不诚实,然后他会处于非常尴尬的境地。
如果分析的话,李其实是患了“心脏病”。她向溥仪承认她离婚了,但没有说她离婚了多少次。当时CPPCC全国委员会的领导人没有向溥仪解释。事实上,新中国成立后,正式与李结了两次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副秘书长沈伯春亲自参与了这项工作。经过调查,同年2月28日,他亲自给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张志毅和公安部副部长薛子正写了一份报告。报告客观地写道:
“最近,有人给溥仪介绍了一个对象,名叫李,36岁,在朝外医院当护士。李对溥很积极,溥代表他要求我们了解一下,说如果没有问题,我们应该继续看一段时间……”
1962年2月26日,时任冠祥联合医院院长的郭在国民委员会的调查信中写道:
李的历史没有经过检查,因为在工作和运动中没有发现问题。风格也没发现问题。只是我平时有点笨,身体也不好。学习不积极,政治进步不够。
在调查信的最后,郭院长还明确表示,上述情况没有经过详细审查,仅供参考。
溥仪婚前来看过我;
溥仪并不像有些人说的那样无知。在我看来,他也很有心机。有时,他会突然来,有时,当他知道我上夜班,他只是去我家找我。自然,我不在家,所以他去了画院和邻居聊天。院子里的人知道这是我的对象,但他们不知道他的“皇帝”身份。
在过去,一个皇帝去一个普通公民的家是不可想象的。现在,它已经成为现实。想起来,也奇怪有趣。
邻居们后来告诉我,他不是清闲聊天,而是借此机会问我一些信息。例如,为什么我有时回来得这么晚?你回来后经常做什么?有经常来找我的人吗...
如果我不下班,他就直接到我家砸锁,于是他走到门口,在李阿姨家坐了一会儿,在东南西北边聊了一会儿天。溥仪给李阿姨的印象是一个随和的人。当CPPCC全国委员会的领导人再次与溥仪谈话时,让他考虑一下。溥仪请CPPCC的领导人给他出主意。因此,CPPCC最初同意溥仪应该继续会谈。
于是,溥仪又来到了李的家。在原始文件中,有一份由时任全国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的吴群写的请示报告:
"...据我们所知,李的第一任丈夫过去一直受到压制,而我还没有取得足够的进展,也没有发现任何问题。我们认为我没有任何问题,所以我可以告诉溥仪这些情况,让他们继续访问一段时间。是否合适,请问。”在与溥仪的谈话中,全国政协的领导同志向他解释了李结婚的事实,但他们有没有解释她第一个丈夫被镇压的细节?当我采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的有关领导人时,老人记不起这个细节。
根据老人的推断,如果溥仪当时被告知这个细节,溥仪这个看似“极度左倾”的人,很可能不会继续“谈恋爱”。
与溥仪结婚
与溥仪结婚是李的第三次婚姻,但李一直无法说出自己的全部过去。遗憾的是,溥仪直到去世才知道李的全部身世。
根据笔者的个人采访和调查,的客观生活经历大致如下:
李的,应该说是有着同情恶业的渊源。她也叫李茹,汉族,原籍浙江杭州。
她总是声称自己高中毕业,后来为了找工作而填写了这张表格。但事实上,她可能只上过几年小学,写一封信很难。李10岁时去世,他的生母;16岁时,我父亲去世了。后来,李结婚了。关于她的婚姻经历,根据李对王乃文女士的回忆,她的婚姻经历大致如下:她十几岁时,曾被继母逼婚。后来,当我暂时不能回到家乡时,我找到了另一个倡导者,并在解放前离婚了。
根据另一个可靠的记录,1943年,李正式登记了他与的婚姻,他是北平伪满警察局的一名警官。1955年,刘连生被政府逮捕,判处八年有期徒刑,并被送往黑龙江进行改造。在被认定为反革命分子后,他被政府枪杀了。1956年,李与离婚。这是李与的第一次正式离婚。第二年,李嫁给了一个叫陈庆之的丈夫。陈先生是中国人民银行的普通会计师。婚后,两人一直不和。1960年10月,她被人民法院离婚。这是李在的第二次正式离婚。也就是说,李和溥仪结婚才一年多。事实上,李与溥仪的婚姻是的第三次正式婚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