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参出妻岂能算“孝”?实质上是大男子主义严重曾参出妻岂能算“孝”?实质上是大男子主义严重

曾参出妻岂能算“孝”?实质上是大男子主义严重

关于《孝经》的作者有很多说法。据《史记·仲尼弟子传》记载,是曾参所作:“孔子以为(曾参)能教孝,所以授之。”(曾参)写了《孝经》。另外还有三个,都与曾参有关。

总之,曾参以孝顺闻名。在《孔子家语弟子》中介绍曾参时,他数了数自己的孝道。“齐尝聘,欲而为卿,而不刚。他说:“我的父母都老了,食人族很担心别人的事情,所以我不能忍受做一个远房亲戚来为别人服务。”“这类似于 “父母在这里,不要走远。”另一种说法是“继母忘恩负义,但赡养人并不坏”,这大概最能体现“孝顺”,舜也是这方面的楷模。简言之,这就是“以德报怨”。

让我失望的是下面这段话:“他和他的妻子不熟悉藜麦,因为他们是从藜麦中出来的。”人们会说:“这还不到七点。”人参说:“藜草很小,我想让它成熟,但我不需要我的生命。”有什么大不了的吗?然后,永远不要娶妻子。在古代,“七出”可以在七种情况下把妻子赶出家门,具体来说就是“那些对父母不满的人,那些没有孩子的人,那些放荡的人,那些嫉妒的人,那些生病的人,那些多嘴的人,那些偷窃的人。”当然,“七个结果”中有合理的成分,也有强烈的男尊女卑色彩。我曾经参加过我妻子的“外出”。表面上看,这是小题大做,因为“我妻子对此不熟悉”;其实质是“不需要我的生活”,大男子主义是严重的。难怪即使那些能接受“女人有七次外出”说法的人也看不到她们。

曾参的“赠妻”是为了补充曾参对“忘恩负义”的继母的“孝心”。为了这种“孝顺”,曾参牺牲了至少三个人的幸福。首先,他的妻子被赶出家门,仅仅是因为“藜麦还没熟。”忏悔并改过自新,说“我再也不敢蒸藜麦汤了”是不可能的。她能快乐吗?其次,他的儿子曾源——曾参是一个孝顺的继母,把曾源的生母赶走了。他能快乐吗?曾源要求曾参收回自己的生命,但未能如愿。作为父亲的曾参,他珍惜儿子的幸福吗?最后,我一辈子都是单身汉。当然,没有幸福。一个好的家,所以要支离破碎。

我记得《二十四孝》中有一句“孝”,就是躺在冰上,寻找鲤鱼。王祥的晋人也为了纪念一个坏坏的继母而去冰敷,这就是所谓的愚孝。然而,王翔只损坏了自己“接待父母”的“身体和皮肤”。他曾参与“赠送”妻子,这不仅伤害了他自己,也伤害了他的妻子和孩子,与躺在冰上寻找鲤鱼相比。

我记得《二十四孝》中还有一个“孝”,叫做“艺鹭顺母”,他既是孔子的弟子,又是继母。为了不让同父异母的弟弟失去生母,闵子谦恳求生父离开虐待自己的继母,甚至在冬天给他一件芦苇大衣。这就是闵子谦所谓的孝道,曾参“不熟悉蓟”

在儒家谱系中,曾参具有很高的地位。《孔子家语》是孔子和他的弟子们在《论语》之外的言论的集合。虽然它的真实性有争议,但它也是儒家学者一直重视的经典。但是,对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吸收必须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必须仔细区分——不仅要区分真假,还要区分是非。曾参的“妻子”可能是后儒家强加给曾参的。如果真的是曾参做的,那就不够训练了;曾参可能还有其他值得后人学习的孝道。就这种“孝道”而言,我暗自认为一点也不值得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