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公约的任何议定书只应对所述议定书的 缔约方 有约束力。
2、到2005年12月15日,有114个国家加上欧洲共同体已成为框架公约 缔约方 。
3、 缔约方 会议须根据其议事规则开展工作。
4、公约的40个 缔约方 中有来自世界各区域的富裕和贫穷的国家。
5、截至2004年6月29日时,未签署公约但希望成为 缔约方 的国家可通过加入方式这样做,这是一种相当于批准的一步法。
6、列出可以协助 缔约方 计划和实施其公众教育和培训活动的组织名单。
7、欧洲共同体是一个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也将作为 缔约方 参加会议。
8、如执行请求可能违背被请求 缔约方 的现行域内法或与适用于该 缔约方 的国际条约相悖,则可拒绝执行协助请求。
9、在过渡期,按照原有周期于2011年提交实施报告的 缔约方 不需要在2012年提交另一份报告。
10、在这届会议期间,一致通过了 缔约方 会议的议事规则和和财务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