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教而杀谓之虐”,传统中国的刑事政策注重的是教化,讲的是正风俗,饬人心,即使有死刑也是以杀止杀, 以刑去刑 ,以达到无刑为目的。
2、“ 以刑去刑 ”的政策最终导致重刑主义,而“以德去刑”的政策却具有轻刑的趋势。
3、但“ 以刑去刑 ”的做法,并未真正达到“去刑”之功效。
4、对待这个问题,法家的部分思想就很有见地,法家强调用重刑来治理国家,“ 以刑去刑 ”,而且是对轻罪实行重罚.
5、古人有“ 以刑去刑 ”的刑罚思想,特别逮捕条件则体现了以逮捕减少逮捕的策略思想。
6、历史证明,“ 以刑去刑 ”的政策实施的社会效果并不理想,后被“以德去刑”的政策所取代。
7、我国当前的刑事政策有重蹈“ 以刑去刑 ”政策覆辙的危险。
8、我们并非一味追求重典重刑来治理国家,主张“ 以刑去刑 ”,只是食品安全关乎生命,以生命的名义来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自律,决无苛刻唐突之嫌。
9、在这些记录中,并没有公开提倡法家“轻罪重罚”和“ 以刑去刑 ”之类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