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认 人格权 的法定化,不仅能达致理论逻辑的顺畅,而且也是符合我国现实国情的。
2、从罗马法到当今民法,对人的法律塑造始终受到理性主义哲学传统的影响,近代 人格权 概念的承认亦然。
3、但有其他看法认为它是 人格权 的延伸。
4、德国的基本法保障“ 人格权 ”。
5、对肖像权的法律保护,世界各国主要有 人格权 法和著作权法两种立法模式。
6、而近代以降,民法对 人格权 的保护,更是理性主义与非理性主义两种进路的缠绕博弈。
7、法律确立一般 人格权 的根本目的在于补充 人格权 的立法漏洞.
8、法律在规定公民义务的同时,也赋予了公民诸多权利,其中包括 人格权 之一的隐私权。
9、患者知情同意权是一种 人格权 ,是一种基本*权,是维护患者生命健康权的辅助性权利。其权能包括支配、排除、请求权能。
10、名誉权作为一项重要的 人格权 ,是民事主体从社会获得客观、公正的评价并使之不受贬损的权利。
11、拍客侵权行为主要是侵犯了公民的 人格权 ,比如公民的名誉权、肖像权和隐私权,同时给公民的人格尊严也带来了侵害。
12、其中著作 人格权 的内涵包括了公开发表权、姓名表示权及禁止他人以扭曲、变更方式,利用著作损害著作人名誉的权利。
13、其中最重要的区别是权利性质的不同,句语说网络环境下隐私权是 人格权 和财产权复合型性质的权利。
14、侵害 人格权 商品化的责任方式,应以财产损害赔偿为主,兼采其他责任方式。
15、人俗权的法定化实质上是具体 人格权 的法定化,其适用应以承认一般 人格权 作为弥补手段。
16、物质性 人格权 是劳动者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
17、隐私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隐私权作为 人格权 的一种,体现了人的尊严和价值。
18、隐私权作为一项具体的精神性 人格权 的地位已然不可动摇,在民法典体系中找到了自己的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