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末年的[三晋之学],是法家思想的滥觞。韩非以前的法家有三派:
其一重[术] ,以在战国中期相韩昭侯的[郑之贱臣]申不害为宗。[术],即人主操纵臣下的阴谋,那些声色不露而辨别忠奸,赏罚莫测而切中事实的妙算。
其二重[法] ,以商鞅为宗。他的特殊政略是以严刑厚赏来推行法令,使凡奉法遵令的人无或缺赏,凡犯法违令的人无所逃罚。
其三重[势] ,以赵人慎到为宗。[势],即是威权。这一派要把政府的威权尽量扩大而且集中在人主手里,使他形成恐怕的对象,好镇压臣下。
韩非继承[三晋之学],又把老师荀子的[礼]改造成[法],整合上述三种观点,建立了[法][术][势]相结合的法家体系,从而成为集大成者。明君如天,执法公正,这是[法];君王驾驭人时,神出鬼没,令人无法捉摸,这是[术];君王拥有威严,令出如山,这是[势]。法、术、势三者[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