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宗棠如何对待官场潜规则既不送钱也不收钱左宗棠如何对待官场潜规则既不送钱也不收钱

左宗棠如何对待官场潜规则既不送钱也不收钱

  清朝官场盛行各种潜规则,简称[陋规]。

  总结出两个动作,就是送钱和收钱。

  送钱和收钱的名义则种类繁多。[三节两寿]时,要送钱和收钱。高升或离任时,要送钱和收钱。夏天天气炎热,有防暑降温费;冬天天气寒冷,有防寒保温费。

  据统计,光是咸丰年间,官场流行的[陋规]就有节寿礼、程仪、卯规、冰敬、炭敬、别敬、门敬、门生礼、浮收、勒折、签子钱、秋审部费、晋升部费等,多达数十种。

  道光时期,翰林出身的官员张集馨每次离京赴任,都要上下打点,向京官们送[别敬],累计送了5万多两银子。

  光绪年间,庆亲王奕劻权倾朝野,庆亲王府大门口收个[门敬],每年就得要收几十万两银子。

  [陋规]之泛滥,可见一斑。

  许多清朝官场中的人,并不反对[陋规]。如曾国藩。

  曾国藩是一个比较清廉自持的官员,他在担任两江总督期间,穿衣、吃饭都非常简朴,对家人也很严苛。但是,他就在一封家书里表示赞成[陋规],认为要顺利推行政务,就不得不如此;因为一个官吏的必要开支太大,而且还得赡养一家大小和周济亲戚。

  那么,与曾国藩齐名的左宗棠,是怎么对待[陋规]的呢?

  左宗棠对[陋规]深恶痛绝。

  1882年,左宗棠致信户部尚书阎敬铭:[官之薪廉,应得者也。此外,如相沿之陋规,或借以办公,或取以作交际之用,尚可谓为应得之款。致因巧而创立名色,因营私而潜通请托,若亦应得而以陋规宽之,是夷、跖可同科,贪夫多侥免,法未立而弊已滋矣。]

  左宗棠将官员的收入分为三种。第一种是俸禄,是理所当然的合法收入。第二种在官员办公、应酬之中获得的收入,勉强可以视为合法收入。第三种是巧立名目、营私舞弊获得的收入,就不应该以[陋规]的名目得以宽恕。否则的话,将会产生极大的危害。

  左宗棠以身作则,尽量抵制[陋规]。

  1879年,左宗棠在担任陕甘总督期间,甘肃学政许应骙离任,回京述职。许应骙是广东人,广东经济繁荣富庶,[陋规]盛行。所以,许应骙在离任时向左宗棠要一笔路程费。

  许应骙是翰林出身,来甘肃担任学政,只是进行基层磨炼。这次回京述职,不出意外的话,必然得到升迁。对于这种前途显耀的官员,一般人都会极力巴结,主动送钱都来不及,哪里等到他开口要钱?

  可是,左宗棠不是一般人。他以甘肃穷苦为由,拒绝了许应骙的索求。

  左宗棠不但不愿意送钱,还不肯收钱。

  1881年,左宗棠历任陕甘总督,进京担任军机大臣、行走总理各国事物衙门,管理兵部。

  陕西布政使王思沂知道左宗棠向来清廉,又经常慷慨解囊,没有留下什么积蓄。到了京城后,迎来送往,开支巨大,恐怕入不敷出、难以为继,便将甘肃捐输陕西的一笔尾款送给他,这样[移济匮乏,廉惠不伤,与者与受者均有以自处]。

  然而,左宗棠婉拒了王思沂的好意,带着空空的行囊赴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