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舞弊花样迭出屡禁不止选官之弊科举舞弊花样迭出屡禁不止选官之弊

科举舞弊花样迭出屡禁不止选官之弊

几乎是科举制一创立,舞弊现象就应运而生了。[通关节]、[冒籍]、[枪替]、[夹带]等千奇百怪的手法层出不穷,常常把考场搞得乌烟瘅气。与科举舞弊相对的,则是朝廷绞尽脑汁的反舞弊措施。双方斗法丨300余年,真正诠释了[道高一尺,麾高一丈]。

[通关节]屡禁不止

科举制是以考试方式选拔官吏的制度,自隋代创立至清代灭亡,存在了1300多年的时间。在这1300多年中,既有说不尽的十年寒窗一朝高中,也有道不清的不学无术科场舞弊。

在科场舞弊的种种手法中,[通关节]是最为普遍也最难禁止的一种。所谓[通关节],就是现在所说的[走后门],指考生通过贿略考官或与考官拉关系,使其为自己的卷子判高分,以贏得[金榜题名]的机会。

在唐代,科举考试很看重考生的诗才,于是很多考生便在考前[投卷],即把自己的诗词文赋献给当朝名流,让他们在判定名次时为自己说话。与此同时,考生直接向考官[投金]的现象也比比皆是。因此唐代科举常常在考试之前就已经内定了名次。唐代诗人杜牧曾经将自己所写的《阿房宫赋》投给当时的朝臣,受到20多位大臣的一致赞赏。然而由于考试的前几名早已内定为权贵子弟,杜牧最终只列第五。

为了杜绝[通关节],宋代科举考试推出了两项反舞弊措施——[糊名]和[誊录]。所谓[糊名],就是将考生的姓名、籍贯和初定等第等信息糊起来;所谓[眷录],则是将考生的考卷重新抄录一遍,将抄录本拿给考官审阅。这两项措施使考官无从辨认考卷出自哪位考生之手,避免了考官给特定的考卷判高分。

[糊名]和[誊录]推行以后,果然有效遏制了徇私舞弊之风。有一年,大文豪苏轼的门生李廌参加科举考试,适逢苏轼担任主考官。苏轼希望李廌高中,便在阅卷之时仔细辨认李廌的考卷,发现一篇文章颇似出自李鹰之手,便欣喜地说:[此人当拔得头筹!]然而,后来才发现,这篇文章竟然是另一名考生章援所写,而李廌却不幸落榜。这个例子印证了[糊名]、[誊录]的效果,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考生们立即想出了破解的办法。不久,另一种形式的[通关节]就蔓延开来。考生通过在考卷上做暗记,通常是在段末以[也矣]、[也欤],[也哉]等虚词标记,或在文中使用特定的生僻字,然后将暗记写在条子上递给考官。如此一来,考官便能从众多考卷中找出这位考生的卷子。

例如,清咸丰八年(1858),考生罗鸿绎事先向考官李鹤龄递了[关节]条子,约定三场考试中,第一篇文末用[也夫]两个字,第二篇文末用[而巳矣]三个字,第三篇文末用[岂不惜哉]四个字,最后再以[帝泽]两个字结尾。李鹤灵依据这几处暗记,果然找到了罗鸿绎的考卷,写下了[气盛言宜,孟艺尤佳]的评语。后来,罗鸿绎果然高中举人。尽管朝廷针对[通关节]不断推出新措施,例如[锁院](将考官封闭)等,然而考生[通关节]的手法越来越高明,类似舞弊现象仍屡禁不止。

舞弊手法花样迭出

除了[通关节],考生舞弊的方式还有[枪替]、[冒籍]、[夹带]、泄题、互相抄袭、割换考卷、场内传递等十几种.可谓五花八门、层出不穷。 [枪替]就是找人替考,受雇替考的人被称为[枪手]。这种舞弊手法多见于考取秀才的初级考试,有时也发生在考取举人的乡试中。清乾隆四十/V年(1783),考生岑照请颇有才学的官员叶道和帮忙替考,许诺考中举人后付给叶道和300两银子。叶道和混进考场,替岑照考了全部三场考试,最终岑照竟名列举人第一名。后来,[枪替]被人揭发,岑照和叶道和双双被斩。为了防止考生找人[枪替],清代做出了五名考生互结联保的规定,即同考的五人互做担保,并找一到两名廪生(科举考试生员名目之一,享受朝廷补助)认保,一旦发现[枪替]现象,则五名考生连坐,认保的廪生被革职。

所谓[冒籍],是指考生冒外州、县的籍贯参加考试,一则占用其他州、县的录取名额,二则在本州、县考完又去别的州、县应考,以增加录取机会。[冒籍]现象也多发生于初级考试。为了杜绝[冒籍],自清康熙年间起,朝廷推出了[审音]制度,即核对考生的口音,以判别其是不是本州、县人。此外,五名考生互结联保也是防止[冒籍]的措施之一。